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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晖|国家治理视域下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治理效能提升路径
日期: 2024-12-25

刘晖

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教研部主任、教授,新型政党制度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

摘 要

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推动制度建设,是促使制度优势转化为制度效能、实现治理效能提升的前提与基础。进入新时代,中国合作型政党政治的规则和政党制度体系更加成熟与定型,这一制度体系及其在政治参与、政策优化、增进共识、力量凝聚和政治稳定等方面作用的发挥,在中国政治生活中彰显出独特优势和治理效能,为实现“中国之治”贡献了宝贵的治理智慧。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政治参与机制为国家治理活动提供了参与平台,政策优化机制为协商治理提供了决策优化的路径,增进共识机制为国家治理共赢提供了认知基础,力量凝聚机制为国家治理合力提供了制度化力量,而政治稳定机制则为国家治理的规范化提供了重要保障。

关键词

国家治理;新型政党制度;制度效能;治理效能

阅读导引

一、国家治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建设的根本取向

二、实践路径:新时代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治理效能的提升

三、余论:持续推动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制度效能向治理效能转化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即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由此可以作出一个基本判断:制度建设与国家治理是新一轮改革向广度和深度推进的主线、重点和抓手。其中,制度建设是制度优势转化为制度效能、实现治理效能提升的前提与基础。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政治领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那么,如何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特别是如何推动制度效能向治理效能的转化,是新征程上促进政党关系和谐、推动多党合作、凝聚政治合力所必须解决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

一、国家治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建设的根本取向

就政治领域的改革而言,其指向是“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现实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从改革开放到深化改革、再到全面深化改革,直至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改革已由经济领域延伸到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国家安全和党的建设等全领域、各方面。在此过程中,更加注重顶层设计和总体谋划,不断强化制度建设,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等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从而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国家治理及其治理绩效,亦成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等制度建设的重要目标和根本取向。

1.制度供给:制度效能转化和治理效能提升的前提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继续完善各方面制度机制,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这成为当前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心所在。在中国改革向纵深推进的整体态势下,制度建设的分量更重,建章立制、构建体系的任务更为艰巨繁重,制度、体制、机制的不断完善与创新,为治理格局的建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国家治理、治理体系、社会治理共同体等概念的提出,以及“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的初步形成,意味着中国治理已经进入“多元共治”时代。有研究表明,有效治理格局的形成,需要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具有成熟的多元管理主体,包括政府、市场等;二是各主体之间具备民主、协作和妥协的精神。一个国家的治理水平如何,往往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这个国家的整体治理状况。国家治理主要是对国家共同体内部事务进行有效管控,而对某种事务或某种行为进行有效管控的关键是“制度供给”。制度供给能否保持渠道畅通、程序正义与规制创新,以及它跟政策供给的互动状况如何,是衡量治理绩效的一组重要指标。

“世界政党制度具有多样性,没有也不可能有普遍适用于各国的政党制度。”政党制度作为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选择应基于本国国情、本国实际和历史文化传统。合乎人民要求、契合政治民主取向的路径才是最佳选择,这样的选择才有可能突破旧式政党制度的桎梏,超越西方国家竞争型政党制度的局限性。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和追求,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它并非徒有其表的装饰品,而是具有实质性的治理功能,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如何把民主价值和理念转化为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进而转化为具体的、现实的民主实践,是中国面临的重要课题。基于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形式和内容的有机统一,中国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形成了中国特色的民主制度体系,找到了正确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

围绕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推出一系列改革方案,涉及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和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关于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的战略安排,包括“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等八项重点改革任务。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既是国家治理的一种基本政治制度安排,也是民主协商和有序参与治理的机制设计,为国家治理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供给”,在治理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制度优势: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治理功能的有力支撑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重要体现”。2018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联组会上,以“三个新”“三个有效避免”的重要论断,从利益代表、功能和绩效三个维度,系统阐述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特色和优势。在制度绩效方面,“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画出科学决策的“最大同心圆”,这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的重要体现。作为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和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以合作、参与、协商为基本精神,以团结、民主、和谐为本质属性,具有政治参与、利益表达、社会整合、民主监督和维护稳定的重要功能,实现了执政与参政、领导与合作、协商与监督的有机统一,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实现形式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既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也强调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是不要民主了,而是要形成更广泛、更有效的民主。”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以协商促决策,“将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通过反复协商征求意见、理性审慎决策施策,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施策的有效性”。协商民主、凝聚共识、科学决策,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价值。在政治实践过程中,其制度优势得以彰显:就政治基础层面而言,具有建立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之上的民主团结优势,政治基础坚如磐石;从利益协调层面来看,具有统合利益、协调关系的利益调节优势,协调机制得以明确确立;就协商民主实践层面来说,具有体现中国协商文化的“有事好商量”的政治参与优势,协商民主的角色定位清晰;从合作机制层面来讲,具有开放性和广泛兼容性的政治结构优势,多党派合作机制得以有效建构。

在中国政党制度发展与完善的历史进程中,应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改革的全过程、各方面,要“完善知情明政、协商反馈机制,提高政党协商质量,健全议政建言机制,有序开展民主监督”,通过机制建构和制度完善,进一步提升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制度效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与国家治理有着共同的价值目标,已经很好地融入中国社会运行体系,显现出主体多元、过程协商、实践合作、维护公正等鲜明的治理特征,能够为有序参与国家治理提供强大助力。

3.治理新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治理效能研究述评

从全球视域来看,现代化建设是政党的历史责任和使命担当。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核心领导力量,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主导和决定性作用。伴随着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日益完善,以政党为中心的国家治理模式逐渐定型,政党政治与治理理论、治理实践的相融相济,使得政党治理这一理论范式与中国的政治生活紧密结合在一起,推动了制度效能和治理效能的转化提升,由此形塑了一个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新型现代国家。关于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制度效能、治理功能问题,已成为学界较为关注的研究热点,并初步形成了一批相关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1)制度效能研究。有研究认为,实现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效能提升的基本路径,是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和协商民主有机统一,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发展与完善,加强民主党派组织建设等。有的基于协商、监督、参政的三维视角,从现实逻辑维度深化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在国家治理实践中治理效能、监督效能、政治效能的优化路径研究。有研究认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的持续释放和治理效能的增强,其优化路径有四条:完善党的领导,增强党的主导能力;创新优化制度体系的纵向对接和横向联动,增强系统集成和协同高效;强化制度执行;构建规范合理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转化指标体系。

(2)治理功能研究。有的研究聚焦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治理功能,认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作为一种合作型政治共同体,其治理功能主要体现在扩大有序政治参与、表达和调节多元利益、进行社会整合、开展建设性民主监督、维护政治社会稳定等方面。在有的研究看来,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和国家治理具有高度契合性,其治理优势体现在治理目标、治理结构、治理民主和治理绩效等方面。有研究认为,政党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主体,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作为政党推动国家治理的制度路径,体现着重要的国家治理功能:一是融通政党内部治理与国家治理的互动机制,二是优化国家治理体系,三是政党以制度为载体融入国家治理全过程,决策、监督和执行效能均得以提升。

(3)制度建设、制度优势和国家治理的关系研究。有研究认为,在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框架体系内,一方面,参政党代表其所联系的群众,以直接性建言、组织性建言等方式建言资政,使决策更具科学含量;另一方面,民主监督为参政党发挥其在决策执行中的纠偏功能提供了制度空间,使民主决策的执行更加有力,制度优势充分彰显。有研究基于制度建设和治理之间的关系,探究制度间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逻辑,揭示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的内在机理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规律。有研究以政治过程的分析视角,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机制划分为党的领导、政治协商、议政建言、合作共事和民主监督五种机制,明确政党制度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路径,推动民主协商实效性、民主决策科学性、民主管理参与性和民主监督柔韧性不断提升,由此重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在关系。

上述研究成果,为进一步深化制度效能和政党治理研究奠定了基础,同时也为治理效能的转化提升开辟了更大的研究空间。基于多党合作与国家治理的内在契合性,进一步提升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效能,以优化政治资源配置,促进其转化并推进治理效能的提升,推动有序治理,实现“中国之治”,探索一条新时代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治理新路,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二、实践路径:新时代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治理效能的提升

政党治国已经成为现代政党政治的一种普遍现象。政党作为引领和推动现代化进程的重要力量,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过程中均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中国国家治理体系中,政党是重要的治理主体。其中,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国家治理的领导力量;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通过协商治理的方式参与到治理体系之中,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和实践者。民主党派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有一整套成熟的制度化安排,这意味着民主党派参与国家治理拥有丰富的制度性资源,并具有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地位超脱等诸多优势。在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的实践中,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充分发挥其政治参与、政策优化、增进共识、力量凝聚和政治稳定等机制的作用,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国之治”意义重大。

1.政治参与机制:为国家治理活动提供参与平台

国家治理若没有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群众智慧凝聚就会缺失,群众主体性作用就会缺位,那么国家治理就难以实现良政与善治。因此,如何构建多元化的政治参与平台,将广大社会成员吸纳进国家治理全过程,使他们主动参与治理活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推动国家治理平台的构建、确保人民权利的有效行使以及人民利益诉求的不断实现,这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为各层面的社会成员更好、更广泛地参与国家治理,提供了各种制度化平台和联系渠道,“既能够整合和拓展执政党的政治资源,又能够激发参政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而通过创造共识、优化共识和凝聚共识推动政治资源的合理配置”。与此同时,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实行中国新型政党制度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的作用,对各民主党派以本党派名义在政协发表意见、提出建议作出机制性安排。(1)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其所联系的群众,涉及范围广、涵盖面宽、关联群体多,在社会各领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这体现了政治参与主体的广泛性;(2)参政党以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诸多方式,履行其基本职能,这体现了政治参与方式的多样性;(3)参政党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平台,有序参与到我国政治体制中的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等各种协商机制之中,或是担任政府和司法部门的特约人员,经常性地参与到国家治理的具体实践,这体现了政治参与渠道的制度化;(4)把多党合作所长与中心大局所需相结合,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发挥参政党建言资政、凝聚共识、服务社会等政治功能,汇集各方意见建议,表达利益诉求,为中国共产党避免信息失真、减少决策失误、纠正决策偏向提供有力支持,这体现了参与决策的效能优化;(5)参政党与执政党加强政治协商,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直接对话、当面协商,就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领域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专题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以非权力监督的方式进行协商式监督、合作型监督,开辟了一条监督公共权力的有效路径,这体现了政治参与效能的持续深化。

在机制建设层面,要为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履职尽责创设平台。具体而言,要在提高政党协商质量、健全议政建言机制、有序开展民主监督、拓展发挥优势作用的平台载体等方面下功夫。为此,应健全协商反馈机制,完善集智聚力、激励考评、建言献策专报等机制;应健全会议监督、完善书面监督、推进专项监督、开展检查监督、做好特约监督,并开展社会服务。民主党派成员的广泛性、普遍性政治参与,以及相关参与机制和参与平台的建构,使得国家政权的社会根基和群众基础更加稳固。这不仅彰显了政党的民主形象,也显著提升了国家政治体系的韧性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

2.政策优化机制:为协商治理提供决策优化路径

有效的国家治理来源于科学的政策决策,党和政府是民主科学决策的主体。执政党作为国家治理的领导核心,能否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能否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治理事业的兴衰成败。各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虽然不直接决策,但是其政治行为不仅能够从民主监督、议政建言等层面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内涵,而且能够从民主协商、政治参与等维度拓展国家治理能力的外延,这无疑会直接影响到国家治理的成效。

在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框架体系中,民主监督机制、协商决策机制和建议制度等相关制度、机制的建立,对于促进民主科学决策发挥着特殊作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健全相互监督特别是中国共产党自觉接受监督、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监督等机制,完善民主党派中央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制度,完善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方法”,通过强化制度建设来保证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的发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围绕健全协商民主机制作出一系列制度化安排,为协商治理及其治理绩效优化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体系中的政治协商,既是政治合作的一种基本方式,也是科学民主决策的一个重要环节。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积极建言献策,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实现政策决策的完善和优化,成为多党合作最为重要的价值取向。在与执政党合作共事的实践中,应保证国家决策的民主化、科学性、连续性。那么,在操作层面“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对决策进行前置管理,广泛协商、达成共识,形成决策、完善决策,对于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性至关重要。在政策决策维度上规避风险、克服有限理性,需要最大限度地超越知识局限、汇集多样态信息,并保持对于差异性意见的客观立场,这有助于建构决策优化的实践路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要完善协商民主体系,丰富协商方式,健全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制度化平台,加强各种协商渠道协同配合。强化协商平台建设,打通协商渠道之间的壁垒,实现彼此间的协同、联动与相互配合,是健全协商民主机制的重要改革举措,这必将有力地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

3.增进共识机制:为国家治理共赢提供认知基础

把社会各方面力量动员起来、协调起来,以共识促共治,以共治实现共赢。在国家治理过程中,各治理主体与治理对象之间能否实现良性互动?政治认知的契合度如何?增进政治共识的机制是否得以建构?这些问题在某种意义上决定着治理的成效。因此,最大限度地凝聚政治共识、达成政治一致,是实现国家治理共赢境界的关键。

民主协商是多党合作的基本方式,是形成共识的合作机制和有效手段,这既是党际关系民主的一种体现,也是中国共产党的一种执政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好政党协商这个民主形式和制度渠道,有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有事会商量,通过协商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明确了政党协商的制度化取向。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应“发挥人民政协作为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的效能,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完善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丰富协商形式,健全协商规则,优化界别设置,健全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程序机制”,以完善协商机制,增进政治共识。习近平总书记2024年2月7日同党外人士共迎新春,希望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广泛凝聚共识”,要“围绕中共二十大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继续深入调研,更有针对性地建言献策”,助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在党和国家提出重大决策前,以党外人士座谈会的形式开展政党协商,征求意见、形成共识,已成为一种惯例和制度化安排。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中共中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增进共识”。2024年7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指出,要引导广大成员和所联系群众,把中共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持续巩固统一战线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合力战胜前进中的各种风险挑战。政党协商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增进政治共识、凝聚治理共识、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实现国家治理共赢,具有极为重要的功能作用。

4.力量凝聚机制:为国家治理合力提供制度化力量

在新时代,各种新业态、新群体、新组织不断涌现,社会发展呈现“加速度”态势,利益诉求、思想观念日益多元,社会矛盾“多发频发多样”,风险无时不有、无处不在、随时发生、成为常态,“风险社会”已经来临。由此,治理开始由单向治理转为双向互动、多向联动治理,由线下治理转向线下线上融合治理乃至网络治理,这无疑给当代国家治理带来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在社会共治中的积极作用,动员国家治理领域客观存在的相互交织、相互制约的诸多力量,以形成一种以共同政治愿景为指向、具有超稳定结构的治理合力。在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制度框架及其运行机制中,可形成和拥有四种“聚合力量”:(1)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与执政党有着共同的政治目标,在同一个历史发展方向上发挥作用,能够在推进国家治理中形成“关键性合力”;(2)各民主党派作为由不同方面成员构成的特定社会力量,与中国共产党共同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具有共同目标、共同愿景、共同利益、共同理想和共同行动,能够在推进国家治理中形成“决定性合力”;(3)在多党合作体系中,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而是参政党,能够帮助中国共产党掌好权、执好政;其在治理中的角色定位,是合作和助力,而非反对与阻力,相互之间是补台而不是拆台,能够形成国家治理的一种“辅助力量”;(4)各民主党派有着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完善的优良传统,通过组织化行为,能够把内部不同社会成员的力量整合成一种“同向力量”。因此,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助推社会合力的形成,为国家治理提供了强大的力量支撑。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安排,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重要制度载体之一。在坚持和完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均承担着重要职责,发挥着治理主体的作用。中国共产党肩负执政党的历史使命,各民主党派则承载参政党的重要职能,但两者并非各行其道、自说自话,而是相辅相成、形成共生合力,共同致力于民族复兴伟业,这也正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制度功能和独特价值所在。

5.政治稳定机制:为国家治理规范化提供重要保障

新时代国家治理的目标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实现长治久安,旨在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既为执政党和参政党长期共存、倾力合作提供了制度规范,亦为完善国家治理、实现长治久安提供了制度保证。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一种包容性政治制度,各民主党派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治理,其所构建的多党合作政治格局体现出中国的一个显著政治优势,就是政党关系和谐。这种非竞争式的合作型、和谐型政党关系,具有很强的包容性,以协商聚共识,以共识固团结,推动社会力量整合,形成政治合力,这既能够保证政治关系的稳固性,亦为社会政治稳定创造了基本条件。国家治理的持续推进及其规范化,需要发挥多党合作格局对社会稳定的保障功能。“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在寻求价值依归的同时,着力推动政党政治的制度化、程序化、法治化进程,能够产生强大的制度化力量,成为“黏合剂”“蓄水池”和“安全阀”,防止出现群龙无首、一盘散沙的现象,防止出现相互掣肘、内耗严重的现象。可以说,这种广泛多层制度化的全方位政治参与渠道、方式、平台的建构,有助于拓展多党合作的领域和范围,提高多党合作的制度供给水平,推动政党政治稳步发展,增强社会的韧性和稳定性。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创新实践,促使各民主党派包括无党派人士的治理主体作用彰显,其参与国家治理的积极性、创造性被最大限度地激发出来。与此同时,民主党派与基层民众联系广泛的优势亦可充分发挥,在更大范围内把各种社会力量有序纳入政治体制之中,民众的政治参与、政治表达和政治作为得到有效推进,在治理过程中彼此间形成良性互动,由此构建一种更加稳定的互动型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

三、余论:持续推动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制度效能向治理效能转化

现代政党就其功能效用而言,一般具有凝聚共识、利益表达、政治动员、政治教育和培育政治精英等功能。任何一种政党制度,若要实现政党功能的有效发挥,持续保持制度的活力与旺盛生命力,都必须始终立足自身国情,坚持自我完善、自我更新、自我促进、自我发展,不断汲取新的时代要素,把握时代脉搏,体现时代精神。

推动新时代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治理效能的提升,有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那就是制度效能向治理效能的转化及治理体系的建构,形成联通民众的制度化通道,实现制度资源的共建共享,以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制度效能是衡量制度实践的基本标尺,一项良好的制度往往能够产生好的制度效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更好体现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制度效能,“着力点在发挥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为制度效能提升提供了基本遵循。在2017年8月30日召开的党外人士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更好发挥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要“更好发挥党外人士作用,健全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制度”。就具体的机制建构而言,要“着力培养一批同我们党亲密合作的党外代表人士,把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纳入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建立健全组织部门、统战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完善党外人士选育管用机制”,这就为更好发挥党外人士的积极作用指明了制度化改革方向,从制度和机制层面为之提供坚实保障。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国家治理领域中的作用,具体体现为代表、联通、沟通、协调、担责、保护、平衡等诸多方面,从而提升国家体制维护社会公正的能力。就形形色色的治理体系而言,真正“治理”着社会、能够有效形成社会服从的,是“社会公正”的维护机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为国家治理所提供的五种机制,就是社会公正的维护机制。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功能的发挥,一要靠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二要靠政党制度主体间的政治合作。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既是实现中国政党政治合作的基本条件,也是增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制度效能向治理效能转化的重要途径。检验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实践效用的一个重要标准,是看其制度效能发挥得如何,要看制度效能能否转化为治理效能,要看它在国民政治生活中到底能够发挥多大作用。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框架下的多党合作,既要讲究载体和形式,讲究制度效能发挥,但更为重要的是制度效能向治理效能的转化。多党合作政治共识和治理合力形成的状况如何,关键是看执政党能否创造条件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作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积极作用的充分发挥,有利于增进政治共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激发政党制度功能和政党制度效能,实现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治理效能优化,更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彰显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独特优势,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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