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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理解“必须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
来源: 《中国宗教》2022年第11期 日期: 2023-01-11

近期,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城市民族和宗教研究中心副主任、青年教师程洪猛在国家宗教事务局主办的《中国宗教》刊物上,以《深刻理解“必须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为题发表文章。现将全文刊发如下:

深刻理解“必须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

程洪猛

在2021年12月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九个必须”,其中“必须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值得我们深入学习、认真领会。

一、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内涵

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包含两个层面基本内涵:一是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二是宗教团体自身的加强和努力。如1982年3月31日发布的《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提出,党和政府的干部应当善于支持和帮助宗教组织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而不要包办代替。这就明确指出了宗教团体自身建设的加强,是由内外多种因素促成的,其中自身的努力是内因,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是外因。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内因起根本作用,外因起辅助作用。根据我国宗教工作几十年来的经验来看,在一定历史和社会条件下,外因不可或缺,甚至在内因条件不成熟的时候还发挥重要和关键性作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一方面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尊重宗教信仰自由基本人权,特别是尊重宗教团体在宗教内部事务上自主地位的诚意;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我国致力于构建和谐政教关系,促进宗教健康传承的优良传统和政治智慧。

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要达到的总体目标或总体要求,与宗教团体的角色定位紧密相关。在我国,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因此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就是要与“桥梁和纽带”的定位要求相适应,不断巩固和提高为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能力。这里面有两层含义,一是宗教团体要具有充分的民主性、代表性和威信度,对各教别宗教界人士特别是其中的代表人士有强大的公信力和凝聚力;二是宗教团体要体现充分的服务性,能够有效地为信教群众服务,让信教群众满意,进而让信教群众对党的宗教工作满意。简言之,宗教团体自身建设的总体要求,就是让宗教界人士满意,让广大信教群众满意。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因此,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团结包括宗教界人士在内的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一道,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应当在方向、能力等各个方面与助力完成新时代党的中心任务保持高度一致。

二、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的主要依据

必须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是由实践依据、历史依据和理论依据三方面共同决定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当前,我国宗教领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究其原因,其中既有历史因素又有现实因素,既有国内因素又有国际因素,既有教内因素又有教外因素。其中宗教自身因素的表现之一,就是各教各级宗教团体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因此,为了解决当前我国宗教领域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必须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

从历史角度看,从严治教或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是我国宗教领域得到“良治”“善治”的基本经验。从中国古代到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凡是从严治教或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得到加强的历史时期,我国宗教关系就比较和谐,宗教对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就主要起积极作用;凡是宗教不能得到有效治理或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弱化的历史时期,我国宗教关系就不够和谐甚至出现冲突,宗教对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就主要起消极作用。以佛教为例,唐朝禅师百丈怀海制定的《百丈清规》,帮助禅宗全面从严治教,树立了良好教风,使禅宗的体制更加中国化,对禅宗自身的发展起过重大的推进作用,使禅宗作为一个宗派有了自己独立的修行规范和行为准则。

从宗教学角度看,任何宗教都有实现健康传承的内在动力,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是由宗教的定义、构成要素和生存目的所决定的。根据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及其中国化最新成果,宗教在本质上是一种幻想反映和意识形态,在现象上表现为由多种要素构成的社会实体和文化体系。一般而言,一个成熟的宗教包括如下六类基本要素:宗教的观念与思想、宗教的感情与体验、宗教的行为与活动、宗教的组织与制度、宗教的建筑与造像以及宗教现象中人的因素(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这其中,宗教界人士和宗教组织(宗教团体)是最具主体能动性的要素,其他要素往往受其引导、推动或制约。一个宗教的生存状态和发展前景,除了被经济基础和社会条件决定外,与宗教界人士素质修养、宗教团体自身状况特别是其中领袖人物的特质直接相关。因此,要实现一个宗教的健康传承,特别是当前要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尤其是大力培养爱国宗教人才和宗教领袖是最关键的任务。

三、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的政策举措

党和政府要积极引导、大力支持、提供保障。积极引导主要是思想引导,一方面是导之有“方”,引导宗教团体以自觉提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服务的能力为奋斗目标;另一方面是导之有“力”,助力克服宗教团体内部思想惰性,助力打破某些宗教界人士心理上的舒适区,激发其奋发有为、建功立业的精气神。大力支持主要是政策支持,一方面是党的统战工作部门和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要听取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涉及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要同他们充分协商、制定对策;另一方面是支持和帮助宗教团体搞好宗教院校建设、完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和优化宗教人才培养等工作。提供保障主要是法治保障,一方面是完善和落实涉及宗教事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是积极同有关部门沟通,推进涉及宗教团体自身建设的人、财、物、智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和有效落实。

宗教团体要以自我革命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在新时代,我国宗教要实现健康传承、良性发展特别是深入推进中国化进程,更好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各宗教团体更加需要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推进自我革命。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支持引导宗教界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全面从严治教,带头守法遵规、提升宗教修为。要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完善领导班子成员的民主监督制度。具体来说,要努力建设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质领导班子;以领导班子建设为引领,全面加强宗教团体思想、作风、组织、制度和人才建设;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搞好人才队伍建设。既培养一支规模适当、符合要求、梯次合理的基层教职人员队伍,也培养一批精通经典教义、精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高层次“双通”人才。同时,重视办好宗教院校,坚持正确办学方向。

宗教学界要提供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宗教学界要与党和政府相关部门、各教各级宗教团体积极配合紧密合作,加强对涉及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各个方面的具有理论性和规律性问题的研究,多出一些具有原创性、系统性、可操作性的研究成果,为全面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提供有效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要从人才学角度,对宗教人才现象、宗教人才成长和发展的规律性、宗教人才主体自主开发、宗教人才组织开发和社会开发等问题展开真正的科学研究,为建设一支规模适当、质量过硬、梯次合理的宗教人才队伍建真言、献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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