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共产党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有着坚实的逻辑支撑。其历史逻辑,是自党的十二大邓小平同志提出“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历史命题以来不断调整和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过程;其理论逻辑体现在正确认识我国社会治理主体结构的调整优化与经济结构优化具有相互影响和传导关系,反对权力腐败,是我国政商关系的本质要求。这种政商关系形态,可以说是党在新时代引领社会革命的内在要求;对政商两大实践主体的要求,是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实践逻辑。在笔者看来,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在我国社会转型以及思想文化的发展变迁中,推动全面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关键就是要培育和加强政府与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文化建设。
关键词:新型政商关系;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
在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进一步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是大力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早在2016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就明确提出要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个字。2020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明确提出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是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在同年9月召开的全国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把团结好、引导好民营经济人士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2023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排忧解难,让他们放开手脚,轻装上阵,专心致志搞发展。正确认识和把握中国共产党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内在逻辑,有利于正确处理新时代的政商关系。
一、推动全面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历史逻辑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转移工作重心,开启改革开放,推动我国逐步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把社会主义经济确定为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党的十三大强调,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1992年初,邓小平视察南方谈话,强调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深刻阐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破除了以往把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划为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党的十四大明确把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确立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正式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围绕这一目标,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在探索中不断推进和发展。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初步确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党的十六大在进一步强调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同时,明确提出了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从而丰富了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党的十八大再次重申坚持和完善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两个毫不动摇”的要求。至此,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得以确立发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不断分化,涌现出一批新的社会群体。在2020年7月21日企业家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到2019年底,我国已有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港澳台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1.23亿户,其中企业3858万户,个体工商户8261万户。这些市场主体是我国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在国家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1]那么,如何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核心议题,也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2014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经济形势专家座谈会上进一步指出,要立足国情,根据条件变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调整经济结构,加快全面深化改革步伐,推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又进一步明确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现代市场经济理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着眼制度体系建构,指出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党的二十大报告立足全面和系统推进,提出要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纵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的历程,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到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并向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改革发展过程,是一个不断调整和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过程,这也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历史逻辑。
二、推动全面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理论逻辑
从社会治理视角看,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过程,就是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过程,亦即是正确处理政商关系的过程。综观我国市场化改革,在改变我国传统所有制形式的同时,也改变了我国传统的社会结构,新的社会群体不断产生,社会思想观念更加多样,社会分化、社会再组织化不断加深。通常,面对一个利益多元的现代社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各个社会治理主体的角色定位和功能作用及资源禀赋是不同的,要在围绕社会权力(指一个人能有意地影响他人行为、思想和感受的能力)过程中产生良性互动并维护社会稳定,只有通过利益关系的协调,不断促使社会治理主体结构的调整优化。
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以及新冠疫情大流行的时代背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确定性因素和风险隐患不断增多。在此背景下,统一战线作为我们党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社会整合机制,在新时代的重要法宝作用更加凸显。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在《意见》中首次明确提出,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是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也明确指出,我国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目标要更加注重经济结构优化,引导各方面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确认识我国社会治理主体结构的调整优化与经济结构优化的相互影响和传导关系,从政治上层建筑层面为促进政商关系良性互动提供了理论支撑和制度保障。正如《意见》所强调的,民营经济作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始终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经济基础,民营经济人士作为自己人,始终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必须团结和依靠的重要力量。2023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明确要求,党政干部和民营企业家要建立双向“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并对正确认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重要意义以及具体举措提出了原则要求。
政商关系作为一种社会关系,在不同的时代背景和制度环境下,呈现不同的发展样态。毛泽东于1944年12月16日在《解放日报》上发表《1945年的任务》一文中,就提出未来国家政权的公职人员,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1985年邓小平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也提出了“领导就是服务”的理论。2016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议时,明确提出新型政商关系就是“亲”“清”两个字的重要思想,并强调:“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真心实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对民营企业家而言,所谓‘亲’,就是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所谓‘清’,就是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2](P264-265)这种政商关系形态,可以说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引领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在《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明确要求“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3](P17),为统一战线服务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法治保障。
三、推动全面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实践逻辑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以来,建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的政治上层建筑,就在于推动构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国家治理体系,具体落到实践中,就体现为对政、商两大实践主体的实践要求。
一方面,对国家和政府来说,关键是发挥好政府的服务和监管职能。政府是市场规则的制定者,还是市场规则的执行者和维护者,要更多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具体体现在:
一是转变政府职能。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科学的宏观调控和有效的政府治理,政府的职责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4]。2020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再一次明确提出,要以公正监管维护公平竞争,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完善宏观经济治理,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
二是树立服务企业的意识。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11月1日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落到实处,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花更多时间和精力关心民营企业发展、民营企业家成长”[5](P266),要求“领导干部同民营企业家打交道要守住底线、把好分寸,并不意味着领导干部可以对民营企业家的正当要求置若罔闻,对他们的合法权益不予保护,而是要积极主动为民营企业服务”[5](P266-267);在2020年7月21日企业家座谈会上进一步强调,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政府是市场规则的制定者,也是市场公平的维护者,要更多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要支持企业家心无旁骛、长远打算,以恒心办恒业,扎根中国市场,深耕中国市场。[1]
三是加强党对正确处理政商关系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建设的领导。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需要党委、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强化制度意识,带头加强制度建设,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正确把握政府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定位、机构设置和流程管理,围绕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制定出台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特别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用法律法规来规范政府权力边界和企业经营行为。同时,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党委、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制度执行的表率,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为“清”提供制度保障。
另一方面,对于企业家而言,要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企业家精神作为对企业家群体意识的价值抽象,它既反映时代和社会又超越时代和社会,体现企业家群体的共性特征,其内涵十分丰富。作为改革开放后成长起来的中国企业家,其精神世界的建构,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并在回答如何处理与公权力和政府的关系、与周边人群的关系、财富与社会的关系、要成为怎样的人的进程中,不断清晰而丰满起来的。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首次以党的文件的形式明确了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的重大意义。在2020年7月21日企业家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阐述了企业家精神的丰富内涵,具体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爱国情怀。企业营销无国界,但企业家有国界。优秀企业家应怀有对国家、民族崇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企业发展同国家的繁荣、民族的复兴、人民的幸福紧密结合在一起,特别是要发扬近代以来我国优秀企业家的光荣传统,主动为国担当、为国分忧。
二是勇于创新。企业家是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的关键。改革开发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这同广大企业家大力弘扬创新精神是分不开的。世纪疫情的考验,更是让企业家们深切体会到,面对危机,唯创新者胜。新时代新征程,企业家只有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以科技创新推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才能在困境中实现更好更高质量的发展。
三是诚信守法。诚信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是企业家精神的强大内驱力,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历史业已证明,世事多变,市场中唯一不变的原则就是守法诚信。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守法是对每一位公民和企业家的刚性要求,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去经营企业已成为企业家的基本素质和要求。
四是承担社会责任。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是企业家施展才华的舞台,因而,社会责任感自然是企业家精神的核心要义。企业既要承担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也要履行社会责任、道德责任。只有真诚回报社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家,才能真正得到社会认可,才是符合时代要求的企业家。
五是国际视野。有多大的视野,就有多大的胸怀。拥有国际化视野意味着企业家除了关注自身行业外,还应对全球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情况有全面而深入的了解。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市场的开拓,产生了越来越多的世界级企业。与此同时,我国企业家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也在不断提升。今天,在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企业家更要立足中国、放眼世界,提高把握国际国内市场需求特点和发展趋势的能力以及把握国际规则能力、国际市场开拓能力、防范国际市场风险能力,带动企业在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中实现更好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在我国社会转型以及思想文化的发展变迁中,推动全面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关键就是要培育和加强政府和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文化建设。对于政府而言,在发挥服务监管职能作用的同时,要做守法诚信的表率,树立守法诚信的引领形象。对于企业家而言,要开展多样化的守法诚信教育和树立守法诚信先进典型,在培育塑造新时代企业家伦理的同时,要把内涵丰富的企业家精神的阐扬与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在实践中不断内化为支撑企业发展的文化理念和内生动力。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EB/OL].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leaders/2020-07/21/c_1126267575.htm,2020-07-21.
[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
[3]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N].人民日报,2021-01-06(001).
[4]李金河,高国升.构建“亲”和“清”的新型政商关系[J].红旗文稿,2016,(22).
[5]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