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研究
编者按
今年是邓小平同志诞辰 120 周年。8 月 26 日 , 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中共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共同举办“邓小平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学术研讨会。本次研讨会汇聚了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就邓小平新时期统战理论核心内容、历史贡献及当代启示进行了深入探讨。本期以圆桌形式刊登部分专家学者观点,以飨读者。
邓小平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的开创性贡献
作者简介
陈喜庆,中共中央统战部原副部长。
阅读导引
一、在统一战线性质方面,将革命统一战线发展为爱国统一战线
二、在统一战线范围、对象方面,将统一战线的两个联盟发展为两个范围的联盟
三、在统一战线、特别是大陆范围内统一战线政治基础方面,将坚持六条政治标准发展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四、在统一战线任务方面,将服从服务于阶级斗争转变为服从服务于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
五、在统一战线地位、作用方面,将夺取革命事业胜利的法宝发展为夺取改革和建设事业胜利的法宝
六、在政党制度建设方面,将我国实行的政党制度科学规范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七、在推进祖国统一方面,将“一国两制”伟大构想付诸伟大实践
八、在加强各领域统战工作方面,将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作为着力重点,提出了许多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思想
我们党的理论建设实践表明,每当社会发展进入新时期新阶段,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就会催生党的理论创新发展,这是党的理论建设的显著特征和基本规律。比如,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我国由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发展到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由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发展到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或者说由旧社会进入新社会,毛泽东思想以及作为其中重要组成部分的毛泽东统一战线思想应运而生。又比如,党的十八大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和面临任务发生重大变化,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作为其中重要组成部分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应运而生。同样,邓小平理论以及作为其中重要组成部分的邓小平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也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进入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应运而生的,并且在党的理论建设以及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建设中发挥了承前启后的重大作用。
邓小平同志作为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重要成员和第二代领导集体核心,是新时期统一战线建设的总设计师,是新时期统一战线事业的奠基人,是新时期统一战线理论的主要创立者。邓小平同志坚持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基本原理,继承毛泽东统一战线思想,根据国家工作重点的战略转移和国内阶级状况的根本变化,紧紧抓住新时期还需不需要统一战线、需要什么样的统一战线、怎样巩固发展统一战线等重大问题,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和方针政策,指导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开创了新局面。
一、在统一战线性质方面,将革命统一战线发展为爱国统一战线
1921年我们党成立后,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任务,建立了不同性质的统一战线,其中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主要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这四个阶级的联盟。“文化大革命”后期,统一战线逐步恢复,并将其性质确定为革命统一战线。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工作重点实现了战略转移,统一战线进入新时期。考虑到革命统一战线未能体现新时期统一战线的性质,因此邓小平同志于1979年6月15日,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发表了《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的重要讲话,首次明确提出:“我国的统一战线已经成为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广泛联盟。”同年9月1日,邓小平同志在听取第十四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情况汇报时进一步指出:“新时期统一战线是社会主义劳动者与爱国者的联盟。”这里的爱国者,除了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外,又增加了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根据邓小平同志关于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多次论述,最终将统一战线的性质确定为爱国统一战线,就是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爱国者的联盟。
二、在统一战线范围、对象方面,将统一战线的两个联盟发展为两个范围的联盟
新中国成立后,着眼于加强对民族资产阶级等非劳动者的团结,我们党强调要建立两个联盟,第一个是工人阶级同农民阶级、广大知识分子及其他劳动者的联盟;第二个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全体劳动者同一切可以联合的非劳动者的联盟。
进入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后,为适应推进祖国统一大业的需要,邓小平同志强调要扩大统一战线范围和对象,加强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工作,从而使统一战线的范围从大陆拓展到了海外。他在1979年9月1日听取第十四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情况汇报时指出:“统一战线的对象,清楚得很,顾名思义,是把一切能够联合的都联合起来,范围以宽为宜,宽有利,不是窄有利。”1982年11月24日,邓小平同志在全国政协五届五次会议上强调:我们的统一战线比过去任何时期都更加扩大了,不仅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还包括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是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为了落实邓小平同志统一战线以宽为宜的指示,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在推动祖国统一、振兴中华中的作用,1986年召开的第十六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明确统一战线形成了两个范围的联盟:一个是由全体劳动者、爱国者组成的,以社会主义为政治基础的联盟;一个是团结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以拥护祖国统一为政治基础的联盟。此后,党中央又对两个范围联盟的表述作了完善。
三、在统一战线、特别是大陆范围内统一战线政治基础方面,将坚持六条政治标准发展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不同历史时期,由于统一战线面临的形势、任务不同,范围、对象会出现调整,共同政治基础也会发生变化。1957年2月,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中,提出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包括统一战线成员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应当坚持的六条政治标准。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社会上和党内出现一些思想混乱。针对这种情况,邓小平同志在1979年3月30日党中央召开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讲话指出,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第一,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第二,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第三,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第四,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他特别指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四项基本原则,成为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特别是大陆范围内统一战线的政治基础。1990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通知》,完善了统一战线两个范围联盟的表述,突出强调大陆范围内统一战线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强调两个范围联盟的核心是中国共产党。
四、在统一战线任务方面,将服从服务于阶级斗争转变为服从服务于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
统一战线历来是为党的总路线总任务服务的。1959年10月,在反右派斗争扩大化影响下,党的八届三中全会改变了八大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分析,全党全国工作从指导思想上开始转入以阶级斗争为纲,统一战线的主要任务也转入服从服务于阶级斗争。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指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因而果断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口号,将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统一战线的主要任务随之发生重大变化。
1979年6月15日,邓小平同志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首次明确:“新时期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就是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奋斗。”这标志着统一战线的主要任务,实现了由服从服务于阶级斗争向服从服务于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转变。
五、在统一战线地位、作用方面,将夺取革命事业胜利的法宝发展为夺取改革和建设事业胜利的法宝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是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无论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还是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正因为如此,毛泽东同志多次强调统一战线是夺取革命事业胜利的法宝。
进入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后,统一战线还是不是法宝呢?当时存在着一些模糊认识。有人认为统一战线范围缩小了,甚至认为统一战线可有可无了。
针对这些模糊认识,邓小平同志1979年10月19日发表了《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的重要讲话,鲜明指出,在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统一战线仍然是一个重要法宝,不是可以削弱,而是应该加强,不是可以缩小,而是应该扩大”。新时期以来,统一战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广泛持久强大的力量支持,证明邓小平同志关于“统一战线仍然是一个重要法宝”的论断是完全正确的。
六、在政党制度建设方面,将我国实行的政党制度科学规范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确立,但对这项制度的认识、规范和完善则经历了一个长期的过程。1956年8月,毛泽东同志在党的八大政治报告讨论稿的批语和修改中,首次提出我国的政党制度是在工人阶级革命政党领导下的多党制。
1979年10月19日,邓小平同志在全国政协和中共中央统战部宴请出席各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联代表大会代表招待会的讲话中,完善了毛泽东同志的提法,指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这是我国具体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所决定的,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在这里,邓小平同志还将我国政党制度明确为国家基本政治制度。
1987年,邓小平同志在审阅党的十三大报告稿时,在关于政党制度的表述旁加上了“协商”两个字,使政治协商成为我国政党制度的重要内容。根据邓小平同志的修改意见,党的十三大报告将我国政党制度表述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989年1月2日,邓小平同志在北京市民主党派成员关于多党合作建议的材料上批示:可组织一个专门小组(成员要有民主党派的),专门拟定民主党派成员参政和履行监督职责的方案,并在一年内完成,明年开始实行。根据邓小平同志批示精神,中共中央和各民主党派中央组成了完善我国政党制度研讨小组,并采纳民主党派同志意见,去掉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下”字。同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首次以中共中央文件形式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同时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内容作了具体规定,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道路。
七、在推进祖国统一方面,将“一国两制”伟大构想付诸伟大实践
解决台湾以及香港、澳门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党、国家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庄严使命。20世纪70年代国内外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正式提上议事日程。如何实现和平统一呢?1982年1月,邓小平同志在一次谈话中首次明确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伟大构想,即在国家实现统一的前提下,国家主体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此后,邓小平同志又多次阐述“一国两制”的具体内涵,并明确“不能放弃用非和平的方式解决台湾问题”。邓小平同志还特别重视发挥统一战线在落实“一国两制”构想、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方面的独特作用,指出现在最大的统一战线问题,是台湾回归祖国、实现祖国统一问题。
邓小平同志既提出了“一国两制”伟大构想,又指导了将其付诸实施的伟大实践,推动了祖国统一的进程。一方面,海峡两岸同胞长期隔绝状态被打破,两岸关系掀开了新的一页。另一方面,虽然“一国两制”构想是针对解决台湾问题提出来的,但却成功运用于解决香港、澳门问题,1997年7月1日和1999年12月20日,中国政府先后恢复了对香港和澳门行使主权,洗刷了中华民族的百年耻辱。
八、在加强各领域统战工作方面,将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作为着力重点,提出了许多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思想
在民主党派工作方面,明确了新时期民主党派的性质、地位和职责。我国各民主党派普遍建立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其性质而言,是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以及同这些阶级相联系的知识分子的阶级联盟。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虽然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的成员大多数成为社会主义劳动者,但由于反右派斗争扩大化,导致对民主党派性质认识出现重大偏差,将其认定为资产阶级政党。1979年6月15日,邓小平同志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讲话中首次明确了新时期民主党派的性质,“它们都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1989年落实邓小平同志批示精神制定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又明确了民主党派在国家的政治地位是参政党,基本职责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
在知识分子工作方面,明确了知识分子的阶级属性、工作方针和统战部门的职责。1956年1月,周恩来同志在全国知识分子问题会议上代表党中央郑重宣布,知识分子从整体上讲已经是工人阶级一部分。但由于后来“左”的倾向在党的指导方针上逐渐占据上风,否定了对知识分子阶级属性的正确估计,到“文化大革命”时期甚至将知识分子归入“臭老九”。1978年3月18日,邓小平同志在全国科学大会讲话中拨乱反正,明确指出知识分子“已经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一部分”。1988年9月,邓小平同志鉴于科学技术在推动人类社会发展进步中的重大贡献,首次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科学论断,要求特别重视科学技术等方面知识分子的独特作用,并提出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又鉴于知识分子中绝大多数是党外人士,因此邓小平同志在明确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一部分、是社会主义劳动者的同时,又强调社会主义劳动者之间也有统一战线,知识分子工作统战部要研究、要管,要综合反映这方面的情况,反映全貌。
在非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作方面,明确了姓资姓社等重大问题。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由于受到“左”的错误影响和社会主义建设经验不足,在所有制结构上追求“一大二公三纯”,严重迟滞了生产力的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所有制结构出现了重大变化,除了国有、集体经济外,还出现了包括个体、私营经济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同时出现了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如何正确看待新出现的非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出现了姓资还是姓社的激烈争论。邓小平同志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否定了个体私营经济姓资的错误观点,明确它们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这为后来党中央明确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奠定了理论基础。同时,邓小平同志还否定了私营企业主是新生资产阶级的错误观点,于1985年8月25日指出:“个别资产阶级分子可能会出现,但不会形成一个资产阶级。”这为后来党中央明确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奠定了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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