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城市民族和宗教研究中心副主任、上海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研究(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基地研究员程洪猛和上海市闵行区民宗办干部张苏华在《中国宗教》2023年第5期发表文章《上海市闵行区:探索村居干部参与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新模式》。
为加强基层宗教事务治理,上海市闵行区积极探索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新模式,于2021年初,遴选3个宗教活动场所为试点,由村居干部以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民管会”)成员的身份参与宗教事务治理工作。目前该区已有7个宗教活动场所实行了该模式。通过科学制定工作原则、创新工作方式,村居干部扎实发挥“五大员”(政策法规宣传员、宗教活动协管员、风险防范安全员、传统文化辅导员、工作动态信息员)作用,让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落地生根,为闵行区宗教中国化的实践创新走出了一条新路。
一、主要做法
(一)算好“三笔账”,消除各方面模糊认识。闵行区民宗办在研究政策、深入调研、解剖麻雀、深挖症结的基础上,从消除模糊认识入手,给村居委和宗教活动场所算好“三笔账”。一是算好政治账。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各方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看待和处理宗教事务。二是算好法律账。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之一,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提高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在我国没有法外之人、法外之地、法外之教,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是包括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内的所有公民应尽的责任。必须依法开展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三是算好责任账。宗教事务不能脱离于社会治理之外,村居委必须担负起党和政府对基层组织在宗教事务治理上赋予的工作职责,压实主体责任,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宗教活动场所必须主动适应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
(二)下好“一盘棋”,选准配强培训好民管会村居干部。闵行区注重发挥街镇一级政府作用,利用村居委换届之际,按照政治思想强、法律素养高、群众基础好的标准,以村居委副书记、副主任为主要候选人,由村居委研究上报,街镇考核选拔,区民宗办审核批准的步骤,依据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章程有关要求,推荐到宗教活动场所民管会。解决好干部选派问题之后,提高能力素质是关键。闵行区民宗办综合施策,多管齐下,把提高选派干部能力素质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来抓。一是学政策,掌握法规,做落实党的宗教政策的带头人。利用每年六月上海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学习月活动之际,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三个条例和《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法人登记事项的通知》《关于落实基层民族和宗教事务三级工作网络两级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三个专项规定作为学习重点,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特点规律和工作要求。二是摸底数,掌握实情,做宗教事务治理的明白人。带领村居干部进入属地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教职人员基本情况,宗教活动基本方式,教义教规基本常识,财务收支基本状况,安全工作基本要求,为进入工作角色打下基础。三是析案例,掌握方法,做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暖心人。闵行区发挥区民族和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作用,采取以案说法,典型剖析,经验介绍等形式展开系统性培训,由区民宗办做基本政策法规宣讲,请有关部门介绍非法宗教活动的特点及处置原则、通报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风险隐患,请街镇讲解基层治理工作对宗教的要求等等。
(三)做实“五大员”,靠前解决实际问题。闵行区民宗办结合村居委功能和宗教活动实际,为进入民管会的村居干部量身定制了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一是发挥政策法规宣传员作用。积极宣传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组织学习宗教领域法律法规,引导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持续提高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化水平,在社会上树立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良好形象。二是发挥宗教活动协管员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处理宗教领域的矛盾和问题,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合法权益。积极推动“四进”(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宗教活动场所和文明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稳步推进法人登记工作。三是发挥风险防范安全员作用。主动防范化解宗教领域政治风险、教务风险、财务风险和安全风险,提升场所管理规范化水平。高度关注属地非法宗教活动,对私设聚会点、家庭教会、非法烧香点加强监管和巡查。四是发挥传统文化辅导员作用。调动属地村居文明创建、工青妇等群团资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支持和引导宗教界人士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促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五个认同”。五是发挥工作动态信息员作用。了解掌握宗教活动场所日常动态,重要活动和安全工作,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和信息上报。
二、工作成效
(一)加强了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探索村居干部进入属地宗教活动场所民管会,有效破解了以往基层组织在宗教事务治理方面有要求、无措施,有方案、无办法,有责任、无人担的问题,使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更直接、治理更具体、工作更深入、方式更生动,成效也更明显。这种方式能够确保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直接到达宗教工作一线,宗教领域的法律法规第一时间得到贯彻落实。在村居干部努力下,闵行区多处宗教活动场所在完善民管会机制同时,积极宣传和扎实推进法人登记工作,使党的领导和依法治教得到有机统一。
(二)为基层宗教事务治理筑牢责任链。村居干部参与民管会工作机制,解决了“三网两责”责任制最后一块短板,走通了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最后一公里”,压实了村居委主体责任,使村居委主动把辖区宗教活动场所当作责任田,把宗教事务当作分内事,工作主动性、积极性都有明显提高。如在2021年初,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闵行区诸翟关帝庙民管会的村委干部主动作为,协助民管会主任方道长建立起疫苗接种、防疫宣传、疫情防控等一系列与属地衔接的协同防疫机制,确保全体教职人员和信众骨干在第一时间接种疫苗;在迎战台风“烟花”战役中,属地居委会主动将闵行福音堂纳入防汛抗台一体化方案之中,加强巡查巡视,对台风期间教堂院内受损物资及时进行清理修缮。
(三)社会治理实现宗教活动场所全覆盖。村居干部“五大员”作用的发挥,将宗教活动场所纳入村居社会治理体系,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内容。探索试点工作以来,宗教活动场所科学管理、依法管理、民主管理意识明显提高,宗教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如闵行福音堂民管会的居委干部把教堂公益慈善工作与居委会开展的高温走访、助学帮困、慰问孤老结合起来,形成1+1>2的效应,以往长期存在的垃圾清运、门口停车难等问题也迎刃而解;长寿禅寺大型宗教活动期间,民管会的村委干部提前与有关部门对接,做好交通疏导、车辆停放等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务,使宗教活动井然有序;诸翟关帝庙民管会的村委干部主动联系镇消防中队指导庙内微型消防站建设并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等。
上海市闵行区村居干部参与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的生动实践,夯实了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增强了宗教工作的基层力量,是加强新时代宗教事务治理和基层社会治理的有益探索,为促进地方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奠定了扎实基础。
【作者分别为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城市民族和宗教研究中心副主任、上海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研究(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基地研究员;上海市闵行区民宗办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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