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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社院第一时间组织学习《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
日期:2018.12.28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这是第一部由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党内法规,为社院发展创造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学习和领会好《条例》精神对做好新时期社院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

季军副部长主持学习会

  12月26日,静安区社院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同志学习《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季军主持会议。

学习条例讨论发言

  大家逐条逐句学习了《条例》原文,每位同志结合个人学习体会和理解进行了热烈讨论。全院人员通过学习一致认为,《条例》的发布,体现了中共中央对社院工作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推进社院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社院的长足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

  结合学习,静安区社院将根据《条例》精神,进一步完善明年工作思路,把《条例》精神与《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学习贯彻相结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人才培养基地、理论研究基地、方针政策宣传基地作用,为静安努力实现新作为、开创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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