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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式 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来源:中国民族报 作者:蒋连华 日期:2019.12.31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出台有利于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的政策举措和体制机制,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促进各民族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长江三角洲(以下简称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理论和实践研究,创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式,更好服务于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创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式,是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题中之义

  在全球化时代,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过程,就是人流、物流、资金流、商流集聚和资源要素优化配置的过程,流动人口是这一过程中最为活跃的要素。创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式,是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题中之义。在笔者看来,其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有利于服务国家战略。以一体化的创新突破和改革举措的系统集成,努力把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打造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样板、一体化体制机制的试验田和引领区域协调发展的样本,更好服务全国改革发展大局,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和题中之义。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不仅是空间上连接,更是制度上接轨;不仅是布局优化、资源共享、政策协同,更是各种资源要素的自由流动。创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式,有利于在一体化进程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同发展,更好服务国家战略。

  有利于城市群功能的发挥。经过改革开放40余年的发展,我国城市化进程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城市化发展战略已由原先的单极式城市扩展,转变为组团式城市培育,目前已经形成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川渝四大发展引擎城市群。这些城市群正发挥着集聚、辐射的功能,成为财富、人口流向的集聚平台。人口在双向流动的同时,也更多体现为由中西部地区向城市群流动的趋向。党的十九大从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高度,提出创新引领率先实现东部地区优先发展,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要求。创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式,有利于城市群功能的发挥。

  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祖国统一、边疆巩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历来是我国各民族的共同愿望和国家建设的目标。在城市群的流动人口中,有不少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从这一角度看,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多民族区域社会重构的过程。因而,在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探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公共治理政策和协同发展机制,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实践案例,将有利于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创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式,是来自理论与实践层面的要求

  从理论层面看:

  一是理念创新的要求。早在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实施的社会转型管理研究规划就指出,多元文化和多元族群社会转型管理的目标,就是要找出并克服阻碍和谐发展的根深蒂固的社会偏见和政策,以促使少数群体能够融入当地社会。对于推进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而言,要注重在尊重人群交往规律中来把握创新服务管理的方式。例如,挖掘、弘扬以江南文化为底色的上海文化多元包容的文化基因,引导社会理性看待差异,推动服务管理观念的转变,不失为一种润物细无声的方式。

  二是政策调节的要求。从社会治理创新的政策体系建构看,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中,探索构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共享公共服务的普惠保障机制和责任义务机制,制定更好促进多民族社会和谐发展的政策体系,应是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的题中之义。

  三是多元参与的要求。要充分认识到社会组织特别是东南沿海城市群中的社会组织在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重构社会关系网络、架起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与政府沟通的桥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加注重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功能。

  从实践层面看:

  一是创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践路径的要求。以往,民族工作的主体主要是政府,或者说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走的更多是政策性推进的路径。当下,动员整合社会力量参与城市治理,培育社会成员养成尊重差异、包容多样观念的非政策性路径很必要。

  二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精细化实践的要求。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让少数民族更好融入城市,就要解决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就业、就学、就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相关工作要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从操作层面看,这不仅是相关部门进一步沟通、整合资源,创造条件帮助、引导逐步解决的过程,同时也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群体自身现代化的过程。近年来,上海以社区为平台,以精细化为抓手,按照“三级网络、两级责任”的工作要求,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际化大都市的城市民族事务治理之路,做好“送上门”来的民族工作和“走出去”的对口支援、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是城市治理精细化的有效探索。

  三是提高网络空间承压度的要求。随着互联网和社会化媒体的飞速发展,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已经成为人们接受信息的重要渠道,网络领域已经成为各种人群的释压场。如何适应新形势,提高网络空间对不同群体的承压度,营造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网络环境,已成为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中公共管理部门需要创新方式、共同面对的时代课题。近来,上海通过举办新媒体(自媒体)负责人培训班,以政治理论讲授、案例分析、交流互动、实地调研等形式,为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积极作用、营造和谐文明的网络空间、培育一支能够发挥正能量的专业化队伍,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创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式的实践路径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这为创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式指明了方向。

  完善党领导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体系。要明确党领导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责任主体,强化制度执行力,完善监督机制;切实把新中国成立70年来长三角区域积累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经验,转化为服务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社会治理的效能。

  探索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融入社区治理的创新机制。要加强街道(镇)党工委、社区党总支以及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基层社工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区、街道(镇)、居委会(村)纵向贯通、部门横向协同、政府―社区互联互动的社会治理格局。立足不同街道(镇)、居委会(村)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特点,探索长三角区域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融入社区治理之路,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纳入社区事务“管理网格化、服务网络化、引导社会化、宣传长效化”的工作布局,呈现各级联动格局,朝着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工作目标努力。

  培育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工作载体。整合同类工作职能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室、热线、民族之家、服务站等;打造富有特色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街一品”品牌;根据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要求,提升和整合区域内少数民族联络组功能,积极培育具有公益性质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和少数民族志愿者队伍;整合长三角区域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举办社区“邻里节”“为老服务”等活动,激发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参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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